2月23日,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引起的追索抚养费、补偿款案件,共为当事人执回近7万元,切实维护了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本案当事人杨某与孙某在2021年经法院调解,依法解除婚姻关系。调解书约定:女方杨某抚养7岁的孩子,男方孙某每季度支付抚养费5000元;孩子的学费、医疗费等大额支出凭票据双方各承担一半;同时孙某一次性补偿杨某12万元。调解协议生效后,孙某按期履行部分抚养费后便不再支付,对补偿杨某的12万元更是只字不提,杨某无奈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该案经繁简分流程序,由简案团队执行员冯勋承办,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孙某名下有1套住房、多辆小汽车,执行团队遂迅速查封孙某名下两辆汽车,并立即联系孙某要求其立即履行该案义务,否则交付车辆由法院拍卖。孙某口头上承诺履行义务,但行动却不积极。执行员依法传唤孙某并责令其交出查封的车辆。迫于执行压力,孙某积极同申请人杨某联系,孩子的抚养费以后一定会按时给,但是补偿杨某的十二万元希望杨某同意分期支付。
执行员考虑到杨某、孙某关系特殊,往后还要共同承担抚养孩子义务,本着缓解双方关系矛盾角度出发,拨通杨某电话,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。
协商过程中,执行员一边向孙某告知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,一边向孙某讲述父子之情,唤起孙某作为父亲的责任感,同时告知法院对孙某财产的查控情况,安抚杨某情绪。本着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,积极促使双方敞开心扉、坦言沟通。
最终在执行员的见证下,杨某拿到了孩子抚养费、离婚补偿费共计近7万元,同意孙某分期履行剩余的补偿款。罗也表示以后会积极履行抚养孩子义务,尽到一个合格父亲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