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,远亲不如近邻,邻里之间本应是相伴而居,和睦相处,却缘何对簿公堂?近日,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,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,两家邻居终于握手言和。
甘某与庞某同住在一个连队,相距不远。2022年7月的一天早上,一只狗拱开围栏钻进甘某家后院的鸡圈,咬死圈中饲养的十几只红嘴雁和数只鸡,甘某和儿子一起追撵“肇事”的狗,一路追到邻居庞某家门口,眼看着狗钻进了庞某家的院子里,甘某询问正在门口玩的庞某儿子,得知狗是庞某家饲养的,甘某遂与庞某通过电话取得联系,告知其事情经过。甘某带着庞某查看了死伤家禽的情况,并清点了数目,双方对具体赔偿事宜产生纠纷,甘某报警。经过辖区民警的协调,双方仍未达成一致,甘某一纸诉状将庞某诉至法院,庭审过程中,双方各执一词,争锋相对。庭审后,法官摆事实、讲道理、明法理,分别给双方分析了利弊,终于使双方各让一步,庞某愿意赔偿甘某各项经济损失1800元,甘某同意,并当场通过微信支付完毕。
在此案件中,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并没有就案办案,而是用实例分析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,经过多番劝说,两位邻居冰释前嫌握手言和。法官不仅审结了一起民事案件,而是通过案件审理将邻里矛盾彻底化解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,也避免了今后邻里之间再次因此事发生矛盾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百姓身边无小事,纠纷再小都不可轻视,都要认真对待,妥善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