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好,是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吗?我是申请执行人钱某,我在125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的车了,你们快来扣押!”
“好的,我们马上出发,随时保持联系!”
8月26日周六晚19点,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人钱某打来的电话后,立即向局长汇报。在核实来电人身份信息、了解案情后,3名执行干警火速出击,驱车近百公里,赶赴现场扣押车辆。
当天晚上20时40分,执行干警在125团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的车辆,但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现身,也不接听电话。执行干警现场向车辆使用人释法明理,告知法院查封、扣押车辆的法律后果。经过规范有序的程序,执行干警成功扣押车辆,并妥善停放至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停车场。
钱某与李某的纠纷源于涉案车辆买卖纠纷,申请执行人钱某将涉案车辆出售给李某后,李某未支付车款,钱某遂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,于是便出现了执行干警查扣车辆的一幕。
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“如我在诉”的能动司法理念,急申请人之所急,行动迅速、火速出击,第一时间查扣车辆。下一步,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,该院将依法拍卖车辆,切实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