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,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压实责任,积极落实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,不畏艰难,迅速行动,以雷霆之势破解执行难。
近日,孙某因李某欠付劳务费而将其诉至法院,经调解,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,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,但李某未按照调解书义务履行,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,经过阅卷、分析、研判,查明李某名下位于成都与阿克苏各有房产1套,立即采取行动将其房产查封。经反馈,位于成都的房产为轮候查封,无权处置,位于阿克苏的房产为首次查封,可以处置,法官随即依法查封了该房产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2万多元。
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李某邮寄执行文书均被退回,无人签收,电话也无法打通,其下落不明。在依法划拨李某银行存款后,经多次查询再无其他存款可供执行,于是李某名下位于阿克苏的房产就成为必要执行的财产。3名执行干警随即奔赴阿克苏对房产进行现场勘查,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拟拍卖该房产。9月6日,执行干警迎着朝阳出发,经过长达12小时的长途奔袭,到达库车已经晚上10点多了,第二天一早便赶往几百公里外的阿克苏,到达时已中午2点,来不及休整吃饭就立即赶往房屋现场。
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后,发现该房屋正在进行装修并且已经快完工。经了解得知,该房屋现在由李某的前继母钱某在居住,因房屋漏水无法居住才修缮,其在与李某父亲离婚时承诺该房屋由其居住。经承办法官综合考虑,现场要求钱某联系李某父亲,在与李某的父亲联系上之后,承办法官向其释法说理,告知法律后果,李某的父亲瞬间明白情况的严重性,如不履行调解书义务,将面临法院强制拍卖该房屋。在李某父亲与孙某沟通下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李某父亲5日内向孙某支付7万元,孙某同意。李某父亲于9月13日将7万元及执行费一并支付至该院执行案款专户,孙某于14日到法院领取案款,法院出具了相关结案手续,至此该案执行完毕。
财产处置要及时,哪怕再远也要奔赴执行一线,这是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的重要威慑措施。执行难,难在找人查物,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勇于进取,踔厉奋发,奔袭一千多公里,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“最后一公里”保驾护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