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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教育进校园,普法护航助成长
作者:刘志银、杨露萱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27 10:42:45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以来,“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杀人埋尸案”一度霸榜互联网热搜第一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“未成年人犯罪”、“校园霸凌”等话题再度走进人们的视野。为了加强青少年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,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,第七师奎东中学联系到该校聘任的“法治副校长”刘志银法官,针对校园安全问题,为学生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教育课。

3月20日早晨,刘法官一行三人就来到学校二楼的录播室做准备,随着学生们的到来,一节以“预防校园欺凌,守护校园净土”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也敲响了上课铃声。

结合最近的时事新闻和以往的办案经历,刘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结合生动的案例为同学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,教育引导青少年要正确辨识校园欺凌,让他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,并告知他们在遇到校园欺凌事件时该怎么处理,如何应对,在深化他们对法律理解的同时为他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。刘法官还简明扼要的向同学们讲解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,点明了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,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,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最后,刘法官教育引导同学们要抵制霸凌行为,既要防止成为受害者,也绝不能做施暴者,要坚决的向不法行为说“不”。整堂课,同学们都全神贯注,听得津津有味,有感而发的做起了“随堂笔记”。

课后交流中,刘志银法官在与该校德育处的领导和老师的交流中谈到,防止校园霸凌事件发生是社会、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,学校、法院要共同发力,切实发挥老师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重要职能,为青少年安全、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。该校领导和老师对此次法治教育课表达了一致的赞誉和好评,刘法官表示,将继续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,积极配合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,结合学校、学生实际,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,为营造“和谐校园、平安校园、法治校园”贡献司法力量。

 
责任编辑:政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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